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2015年) 3.

3. 外国投资者及其关联投资者、数个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股份总额不超过50%,但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