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2020年) 八、

八、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5

禁止投资中国法律事务(提供有关中国法律环境影响的信息除外),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且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如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

16

市场调查限于合资,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

17

禁止投资社会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