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2019年) 十三、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2019年) 35 十三、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5 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以及电影引进业务。(但经批准,允许中外企业合作摄制电影。)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