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2017年) 42.

42. 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