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2017年) 32.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2017年) 32. 32. 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或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及其辅助业务(包括国内船舶管理、国内船舶代理、国内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等)。 (十九) 目录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