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5年) 15.

15. 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