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5年) 65.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5年) 65. 65. 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具体包括: (1) 外资法人银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外国银行分行的母行; (2) 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资者; (3) 法律法规未明确不适用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 (二十八)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