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2019年) 8. 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禁止或不适宜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土地。 七、 保障措施 (二十) 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结合整改补划工作,补充更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界桩、保护档案等,规范标识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依靠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用好部门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特殊保护政策解读与宣传工作;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起全社会保护耕地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2019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中有关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建设、临时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政策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8. 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禁止或不适宜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土地。 七、 保障措施 (二十) 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结合整改补划工作,补充更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界桩、保护档案等,规范标识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依靠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用好部门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特殊保护政策解读与宣传工作;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起全社会保护耕地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中有关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建设、临时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政策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二十) 目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