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2019年) (十八)

(十八) 落实工作责任。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具体操作办法,明确措施、落实责任;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组织开展好已划定成果核实整改、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活动和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