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2019年) (十三)
(十三) 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为提高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效率,做到保质保量补划落地,在永久基本农田之外其他质量较好的耕地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未来一定时期内重大建设项目占用、生态建设等补划永久基本农田需要,确定市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目标任务,负责组织验收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方案和成果数据库(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并汇交到“两部”。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或整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直接在储备区中补划。储备区内耕地补划前按一般耕地管理和使用,并根据补划和土地综合整治、农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复垦等新增加耕地情况,结合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对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进行补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