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0年) 二、 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0年) 二、 二、 修改《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一) 将第三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三条中的“基本农田”修改为“永久基本农田”; (二) 将第三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为“国土空间规划”; (三) 将第三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中“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修改为“区片综合地价”; (四) 将《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的“国土资源”统一修改为“自然资源”;“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修改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处分”统一修改为“处分”。 引用法条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2004) 一、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