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0年) (一)

(一) 将第二条修改为:“本规定所称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是指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查、制止和查处的行政执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