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19年) (五)

(五) 将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制定土地综合开发用地政策,鼓励大型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综合开发利用土地,促进功能适度混合、整体设计、合理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