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然资源部关于修改《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的决定(2025年) (二) 自然资源部关于修改《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的决定(2025年) (二) (二) 将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清算组、破产管理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遗产管理人等依法有权管理和处分不动产权利的主体,参照本章规定查询相关不动产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