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24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有两个以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制作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合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明确对每个违法行为的处罚内容和合并执行的内容。
违法行为有两个以上当事人的,可以并列当事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一式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明确给予每个当事人的处罚内容。
违法行为有两个以上当事人的,可以并列当事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一式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明确给予每个当事人的处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