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20年) 第二章 管辖 第五条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20年) 第五条 第二章 管辖 第五条 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由土地、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辖,但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