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2020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机构提请法制审核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拟作出的处罚决定情况说明;

案件调查报告;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相关的证据材料;

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