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2020年) 第十六条 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2020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执法巡查、抽查制度,组织开展巡查、抽查活动,发现、报告和依法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