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当事人要求听证而未组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