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2025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2025年) 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海洋、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需要开展调查评估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章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