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2025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建立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资金保障机制。国家层面开展的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保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开展的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经费由本级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