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2025年) 第十条

第十条 调查评估组由调查评估牵头部门、涉灾部门、应急处置相关部门以及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有关人员组成,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评估工作。调查评估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为若干工作组开展调查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