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2016年) 第二章 中央统筹 第五条 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2016年) 第五条 第二章 中央统筹 第五条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脱贫攻坚的综合协调,建立健全扶贫成效考核、贫困县约束、督查巡查、贫困退出等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对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和第三方评估,有关情况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