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能效信贷指引(2015年) 第三章 信贷方式与风险控制 第十条 能效信贷指引(2015年) 第十条 第三章 信贷方式与风险控制 第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考虑项目风险水平、借款人财务状况以及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测算项目投资、融资需求,根据预测现金流和投资回收期合理确定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还款计划。对于合同能源管理贷款要素的确定,还应合理评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收益,充分考虑节能效果的季节性差异、设备检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中规定的借款人节能收益分享比例、期限和支付方式等因素。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