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一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实物券式股票”是指发行人在证监会指定的印制机构统一印制的书面股票。 (九)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 (九)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一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实物券式股票”是指发行人在证监会指定的印制机构统一印制的书面股票。 (九) “公开”是指将本条例规定应当予以披露的文件备置于发行人及其证券承销机构的营业地和证监会,供投资人查阅的行为。 (八)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