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 第七章 调查和处罚 第七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获取的股票和其他非法所得、罚款: (九)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 (九) 第七章 调查和处罚 第七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获取的股票和其他非法所得、罚款: (九)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与股票发行、交易有关的业务记录、财务账簿等文件的; (八)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