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 第七章 调查和处罚 第六十八条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 第六十八条 第七章 调查和处罚 第六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证监会有权进行调查或者会同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调查;重大的案件,由证券委组织调查。 第七章 目录 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