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 第三章 股票的交易 第三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四)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 (四) 第三章 股票的交易 第三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四) 公司有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有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但是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外;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