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条 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条 第十条 股权公司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办理有关登记提交的材料,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企业登记提交材料的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