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2005年)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 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200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确保商业银行制定书面的行为规范准则,对各层级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行为规范作出规定,同时应明确要求各层级员工及时报告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且应规定具体的问责条款,并建立相应的处理机制。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