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2002年) 第五章 监事和监事会 第六十一条 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2002年) 第六十一条 第五章 监事和监事会 第六十一条 监事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商业银行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的任职资格、产生程序、权利义务适用本指引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八条有关董事的规定。 第六十条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