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四章 安全生产与作业质量 第二十四条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安全生产与作业质量 第二十四条 从事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必须保持技术状态完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并符合《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严禁拼装劣质和安全技术不合格的联合收割机参加跨区作业。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