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1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卖方必须按以下规定的日期交付货物:

如果合同规定有日期,或从合同可以确定日期,应在该日期交货;

如果合同规定有一段时间,或从合同可以确定一段时间,除非情况表明应由买方 选定一个日期外,应在该段时间内任何时候交货;或者

在其它情况下,应在订立合同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交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