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2024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对申报人重点监管以下方面:
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
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
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
其他违规行为。
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
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
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
其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