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2024年) 第三章 监管方式 第十四条 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2024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监管方式 第十四条 探索建立职称评审委员会质量评估分级管理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职称评审委员会质量评估标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定期对各评审单位的制度建设情况、政策执行情况、评审规范情况、评审结果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满意度等开展综合评估,进行分级管理和常态化监管,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对评审单位开展职称评审质量评估,评估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