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鉴定 第四十二条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章 鉴定 第四十二条 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是职业病诊断鉴定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已参加当事人职业病诊断或者首次鉴定的; 与职业病诊断鉴定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 与职业病诊断鉴定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鉴定公正的。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