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2019年) 三、 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 (八)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2019年) (八) 三、 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 (八) 鼓励支持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不断培育发展壮大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支持培训和评价机构建立同业交流平台,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民办职业培训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七)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