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二章 实习组织 第六条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1年) 第六条 第二章 实习组织 第六条 职业学校应当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实习单位: 合法经营,无违法失信记录; 管理规范,近3年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记录; 实习条件完备,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符合产业发展实际; 与学校有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优先。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