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职业学校应当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实习三方协议;

实习方案;

学生实习报告;

学生实习考核结果;

学生实习日志;

学生实习检查记录;

学生实习总结;

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