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16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非全日制职业教育、高中后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