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认可机关应当注销其资质:

资质认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依法终止的;

资质认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质认可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