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2016年) 第四章 评价 第二十八条 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2016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评价 第二十八条 各级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应当运用调查资料,对耕地质量特定指标现状及变化趋势进行评价。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