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
  3. 第二章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

第七条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用于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直属垦区等(以下统称省)的耕地建设与利用,具体支出范围包括: 第八条 县级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可以从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方向中列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必需的勘测设计、项目评审、工程招标、工程监理、工程检测、项目验收等…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