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是指中央财政支持各地耕地建设与利用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分配、使用、绩效管理和监督等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