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2026年) 第七条 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2026年) 第七条 第七条 考核工作每年开展1次,原则上于次年6月底前完成,其中综合评价工作于次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