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条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