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6年) 第六章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6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未作规定的,适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2017年11月6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公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