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21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21年) 第四十七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应当自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