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2022年) 第四章 传输质量测评 第十六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传输质量测评 第十六条 行业平台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数据传输质量情况定期开展测评,测评内容包括数据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真实性等方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数据传输质量测评指标及计算方式见附件,具体测评指标和计算方式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予以更新。 第四章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