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 第二章 直播营销平台 第九条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 第九条 第二章 直播营销平台 第九条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加强网络直播营销信息内容管理,开展信息发布审核和实时巡查,发现违法和不良信息,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加强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跳转服务的信息安全管理,防范信息安全风险。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